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第七届“魏寿昆科技教育奖”的通知

为纪念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国家一级教授、著名冶金学家和工程教育家、北京科技大学建校元老魏寿昆先生百岁寿辰,弘扬老一辈科学家“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培养为国奉献钢筋铁骨的高素质人才,经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参照“魏寿昆科技教育奖”评选办法,现面向全国冶金工程和教育领域开展第七届“魏寿昆科技教育奖”申报评选活动,以激励在该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就的专家学者,进一步推动我国冶金学科建设和冶金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奖励对象

“魏寿昆科技教育奖”奖励对象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 从事冶金领域的科技、工程或教育工作;

3. 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就;

4. 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有重要影响。


二、奖项设置

“魏寿昆科技教育奖”设“魏寿昆冶金奖”和“魏寿昆青年冶金奖”两个奖项。其中:

1. “魏寿昆冶金奖”:授予长期致力于中国冶金事业,为冶金科学技术进步作出卓越贡献,在国内外冶金科技、冶金工程和冶金教育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专家。每届评选1人获奖,颁发奖金20万元人民币,并授予金质奖章。

2. “魏寿昆青年冶金奖”:授予在冶金科学技术研究、冶金工程应用推广、冶金教育教学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青年冶金工作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按评奖当年202411日计算)。每届评选2人获奖,其中冶金科学与教育类1人、冶金工程类1人,各颁发奖金10万元人民币,并授予银质奖章。


三、评选机构

“魏寿昆科技教育奖”的评奖机构为“魏寿昆科技教育奖”评选委员会,由冶金领域著名院士以及著名冶金院校、大型冶金企业、相关学(协)会及机构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经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批准并颁发聘书后独立行使职能,负责奖项的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15-20人组成,徐匡迪院士任名誉主任,殷瑞钰院士任主任。

评选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评奖工作的通知发布、会议组织、颁奖仪式筹备及相关事宜。


四、评选程序

“魏寿昆科技教育奖”每两至三年评选一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提名推荐、资格认定、初评、终评、颁奖”的程序进行。

1. 提名推荐:“魏寿昆冶金奖”和“魏寿昆青年冶金奖”候选人由推荐产生。推荐途径包括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单位推荐是指冶金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国家级相关一级学会、协会等单位的推荐;专家推荐需5名教授或教授级专家联名推荐。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对同一奖项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被推荐人不限于本单位人员。

2. 资格认定: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确定被推荐人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推荐表报送至评选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对材料进行登记、整理、汇总,确认候选人资格。

3. 初评:评选委员会负责指导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初评,提出获奖候选人名单。

4. 终评:评选委员会对获奖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拟获奖人,报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同意,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人。

5. 颁奖: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获奖证书、奖章与奖金。


五、其它要求

1. 电子版评选通知及推荐表、汇总表及请在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https://alumni.ustb.edu.cn/xw/tzgg/index.htm或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https://metall.ustb.edu.cn/gg/index.htm下载。

2. 单位推荐的,申报表、汇总表务必加盖单位公章(未盖公章不予受理);专家推荐的,须每名专家签名。

3. 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或签名版)发送至jl.zhang@ustb.edu.cn抄送metall@ustb.edu.cn,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邮编100083,收件人马老师15001017062)。

4. 报名截止日期:202496日。

5. 收到通知的单位或个人如有疑问可以与“魏寿昆科技教育奖”评选委员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张建良(13910019986)。







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魏寿昆科技教育奖”评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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