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金会”)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推动基金会信息公开,保证重大事件、重要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保障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对项目实施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原则。一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坚持新闻发布与信息公开互相衔接互相补充,推动基金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第三条 基金会设新闻发言人 1 名,由主管宣传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新闻发言人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对事关本基金会重大、敏感问题全局性、综合性相关信息进行对外发布。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本基金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消息,应当及时公开说明或者澄清。
第四条 基金会新闻发言人需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职责:
第五条 基金会新闻发布要遵循以下要求:
第六条 基金会新闻发布的内容。主要涉及基金会基本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基金会项目开展情况、基金会工作动态和基金会其他需要公开报道的信息。新闻发布内容应由基金会理事长或授权主要负责人把关。
第七条 基金会新闻发布的渠道。主要是基金会官方网站、北京科技大学官方媒体、社会主流媒体、基金会专题活动等。
第八条 本制度由基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